项目名称: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招标
竞争性比选
招标文件
招标人: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12月
招标人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现就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欢迎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此次竞争性比选。
(一)工程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
2.最高限价:3004588.56元。
3.主要建设内容:
(1)线路部分:新建10kV架空线路档距共计7.921km(其中:JL/G1A,70/10×3导线档距1.444km、JKLGYJ-10kV-70×3导线档距6.477km),新立电杆80根(其中:φ190×12米电杆17根、φ190×15米电杆48根、φ190×18米电杆5根、φ350×15米电杆9根、φ350×18米电杆1根),新装GJ-80拉线118根(其中:绝缘拉线116根,绝缘三段接线2根);
( 5 ) 本工程供电电源接电点:古溪变电站新建环网柜处。
( 6 ) 本项目用电手续办理、设计、调试、搭火、验收、送电。
( 7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土地征用、青苗补偿、通电手续等一切内容,直至项目验收通电视为项目完成。
4.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玉家村7社
5.项目施工工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工。
(二)招标范围
联系电话:13983907049
(一)递交时间:2022年12月30日10:0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送达地点: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双庙村村委会旁)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需向华牧现代农业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人如放弃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递交账户:
账号:2035002230010000032373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潼南支行
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下午17:00前
备注:单位名称及用途
(四)低价风险担保金
1、低价风险担保:中选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选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选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从比选人中选通知书送达拟中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选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验收完成后30天内无息返还低价风险担保金。
4、拟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选人或中选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备注:拟中选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比选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
5、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五)履约担保金
1、中选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从比选人中选通知书送达拟中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履约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验收合格。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返还履约担保金。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联系人:夏南田 电话:13983907049
监督人:汪明伟 电话:13629733699
地址: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双庙村村委会旁)
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双庙村村委会旁 联系人:夏南田 电话:13983907049 |
2 | 项目名称 | 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 |
3 | 标的 | 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 |
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3004588.56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
5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另外,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
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2年12月30日10:00前(北京时间) |
7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地址: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南田 电话:13983907049 |
8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1份 |
9 | 投标文件 内容 |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2.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且不低于本项目投资规模的用电工程服务1个,并加盖公章)。 |
10 | 投标文件 密封 | 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大袋中密封,大袋密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 2.投标函与单位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一并装入大袋。 |
11 | 踏勘现场组织 | 不组织。 |
一、投标人按报价函格式进行报价。
采用综合评标法:报价占比60分
(一)报价占比60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最低投标总报价分值的满分为60分。最高投标总报价得50分,其他投标总报价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其他投标总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总报价得分=60-(60-50)*(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总报价-最低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 若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为200万元,为最低报价;则投标人A得分为60分;
若投标人B的报价为220万元,为最高报价;则投标人B得分为50分;
若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为210万元,则投标人C得分=60-(60-50)*(210-200)/(220-200)=55分。
(二)项目业绩占比30分
每提供一个200万以上潼南本地项目业绩得5分,不限个数,最高的30分;每提供一个200万以上非潼南本地项目业绩得3分,最多提供3个;每提供一个200万以下潼南本地项目业绩提供得4分,最多提供3个;每提供一个200以下非潼南本地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提供2个。
(三)施工组织方案占比10分
提供可靠的施工组织方案得0-10分,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组织、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疫情防控方案等,具体评判标准以专家组打分为准。
(1)优秀,得8-10分;
(2)良好,得5-7.99分;
(3)一般,2-4.99分;
(4)较差,得1-1.99分。
评标总分100分。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出现2个及以上综合评分最高的,则以其中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报 价 函
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收悉贵司《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我司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司对该工程报价如下:
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报价为 元(大写: 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单位名称(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单位资质、业绩等证明资料。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乙方施工范围:从搭火点(220KV古溪变电站10KV)起,至地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玉家村7社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所在地止。
2、乙方施工内容:
(1)线路部分:新建10kV架空线路档距共计7.921km(其中:JL/G1A,70/10×3导线档距1.444km、JKLGYJ-10kV-70×3导线档距6.477km),新立电杆80根(其中:φ190×12米电杆17根、φ190×15米电杆48根、φ190×18米电杆5根、φ350×15米电杆9根、φ350×18米电杆1根),新装GJ-80拉线118根(其中:绝缘拉线116根,绝缘三段接线2根);
(5)本工程供电电源接电点:古溪变电站新建环网柜处。
(6)本项目用电手续办理、设计、调试、搭火、验收、送
(7)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土地征用、青苗补偿、通电手续等一切内容,直至项目通电视为项目完成。
二、工程价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总金额(含9%税金):XXXX 元 (大写:XXX),包干总价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范围及内容。
2.工期要求:2023年4月30日前竣工。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1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电杆、电缆材料进场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清单及材料到场佐证影像,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60%,该项目施工完成,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80%,经辖区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且甲方正式用电通电并经我司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附件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重庆华牧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电力专线工程
1.2工程地点 :古溪变电站至华牧现代农业蛋鸡项目所在地
1.3 承包方式 :本合同按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包:
1.4 工程 内容:
1.4.1本工程:
( 1 ) 线路部分:新建10kV架空线路档距共计7.921km(其中:JL/G1A,70/10×3导线档距1.444km、JKLGYJ-10kV-70×3导线档距6.477km),新立电杆80根(其中:φ190×12米电杆17根、φ190×15米电杆48根、φ190×18米电杆5根、φ350×15米电杆9根、φ350×18米电杆1根),新装GJ-80拉线118根(其中:绝缘拉线116根,绝缘三段接线2根);
( 2 ) 电气部分:新装柱上断路器1台、10kV户外刀闸5组(15台)、10kV交流避雷器15台、10kV避雷器接地5处。
( 3 ) 电缆部分:新建敷设ZA-10kV-YJV22-10kV-3×120电缆348m,制作10kV户外3×120电缆终端头5组、10kV户内3×120设备电缆终端头1组;
( 4 ) 土建部分:开挖电杆洞80个(其中:φ190×12米电杆2米深电杆洞17个、φ190×15米电杆2.5米深电杆洞48个、φ190×18米电杆3米深电杆洞5个,φ350×15米电杆长3.0米×宽3.0米×深3.0米含混凝土浇注电杆基础9座、φ350×15米电杆长3.0米×宽3.0米×深3.5米含混凝土浇注电杆基础1座);开挖500×1000×200拉线盘2米深拉线坑118个;制作3×1.3×1.8电缆直线井3座(含开挖、混凝土浇注、盖板及附件),制作(6~10)×1.3×1.8电缆转角井2座(含开挖、混凝土浇注、盖板及附件);制作1×2回电缆排管通道人行道76米(含开挖、制作及青石板路面恢复),制作1×2回排管通道机动车道(含开挖、制作及沥青路面恢复);开挖10kV柱上避雷器宽0.5米×深0.8米×长24米接地沟5处。
同时需要办理华牧现代农业智能化蛋鸡项目的正式用电申请。
( 5 ) 本工程供电电源接电点:古溪变电站新建环网柜处。
( 6 ) 本项目用电手续办理、设计、调试、搭火、验收、送电。
( 7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土地征用、青苗补偿、通电手续等一切内容,直至项目通电验收视为项目完成。
1.4.2本工程相邻关系协调、电缆沟井及青苗赔偿由承包人负责。
2.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
3.工期
3.1项目施工工期:2023年4月30日前竣工。
4.工程价款
4. 1 工程价款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包干价(包含青苗等补偿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4.1.2本工程款含税。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1 ) 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1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电杆、电缆材料进场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50%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清单及材料到场佐证影像,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60%,该项目施工完成,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80%,经辖区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且甲方正式用电通电并经我司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且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6.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并运送至施工现场。
7.设计変更
乙方坚持按施工图施工,若甲方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后,乙方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予以实施;如因変更造成工程费用变化的,双方应就工程费用増减协商一致。
8.双方义务
8.1 发包人义务
8.1.1、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8.1.2、二次供电(发电机组和发电机出线柜)由甲方自行负责购买、安装。
8.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其他义务。
8. 2 承包人义务
8.2.1 根据发包方要求做好施工安排。
8.2.2 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 料、设 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
8.2.3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8.2.4在施工期间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任何影响工程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从现场运走任何废料、垃圾。
8.2.5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按合同中施工内容中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
8.2.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其他义务。
9.工程验收
本施工内容完成后,乙方及时组织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且投运正常后即认可施工工作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乙方出现施工进度及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的,乙方拥有所有施工设施及进场设备、材料的使用权。
10.3、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乙方工程款项,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0.1‰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有因为甲方未支付乙方工程款带来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11、争议解决方式
11.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 1 ) 仲裁:提交属地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14、其他事项
14.1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14.2 本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发包人九份,承包人执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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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邮编: 邮编: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